近日,浙江省海寧市發展改革局出臺《關于推動源網荷儲協調發展促進清潔能源高效利用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海寧也成為今年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出臺《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》后,全國首個從政策層面進行響應,明確推動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的縣市。
3月15日,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提出: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。“《意見》出臺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進區域清潔能源消納,提升清潔能源利用效率,推動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和清潔低碳、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,助力碳達峰、碳中和目標的實現。”海寧市發展改革局相關負責人介紹。
據了解,海寧的新能源起步早發展快。截至2020年底,海寧全域光伏裝機容量625.8兆瓦,年發電量超過8.37億千瓦時。其中,尖山新區是我國分布式光伏發展最早也是密度最高的區域之一,總裝機容量344.4兆瓦,其中新能源314.4兆瓦,占比91.29%。按照人均計算,2020年尖山新區人均光伏容量9.7千瓦,超過浙江全省人均0.91的10倍以上。
《意見》從有序推進清潔能源開發利用、推廣“清潔能源+儲能”發電方式、開展“源網荷儲一體化”建設3方面進行了明確。提出要積極實施清潔能源倍增計劃,加強電網基礎設施建設,提高電網承載力,充分發揮電網作為清潔能源消納的主平臺作用,有效支持清潔能源就近接入消納。要提升能源數字化建設水平,加快形成源網荷儲協調發展、清潔能源高效利用的新格局。
尤其在“清潔能源+儲能”發電方式方面,是全省范圍內縣一級政府的首次明確。《意見》提出:原則上要求按照新能源項目裝機容量的10%配置儲能,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完善儲能項目建設投融資機制,探索多元化融資方式,實現存量光伏同比例配置。“儲能既能起到削峰填谷的作用,緩解就地消納的壓力,更能提升電能質量,優化電網結構,無論是對電網還是對企業而言都頗有益處。”海寧供電公司副總工程師范云其說。
作為新能源發展的先進典型地區,海寧將先行先試,走出一條構建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發展路徑,為其他地區提供經驗和借鑒,助力碳達峰、碳中和目標的全面實現。